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

最低工資 —— 孰對?孰錯?

最低工資立法冠冕堂皇的打著保障基層勞工權益的旗號。實施以來,未見其利,先見其弊已是不爭的事實。

在普遍原材料大幅調高售價,加上沉重的租金的壓力,最低工資實在是來得不合時。中小企業、零售、飲食、服務等各行各業無不叫苦連天。即是政府自己也要大幅提高外判成本,不過她是慷納稅人之慨,自然沒有大叫救命!一般小市民整體消費力追不上通漲,若商家強行把增加的成本轉嫁至消費者,那不用多久必可關門大吉。結果,退一步能做的,自然是削減人手,將價就貨,能省的便省。這樣一來,營商的與普羅大眾齊齊變了輸家,服務水平也自不然下降。

打工的就很有保障嗎?我看也未必!丟了飯碗的不用說,保得住的也心知老闆千萬個不願意被迫給自己大幅加薪,終日提心吊膽怕行差踏錯。勞資關係這樣會和諧嗎?對生產力又有何益?在資本主義社會裡,弱肉強食、汰弱留強是基本定律。單憑這條粗疏的法例能改變現實嗎?唉...唉...唉!

何不確立銷售稅,擴闊政府稅基,減輕中產壓力。政府有水,自能做好老百姓的福利,多照顧弱勢社群;中產剩錢多了,回饋幫助低下階層相信比今天更要來得持續有效。小政府,大市場,不就是這樣演譯嗎?

沒有留言: